1.合同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哪一年被表决通过,哪一年正式实施

3.电子签具有法律效应吗

4.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5.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电子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7.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电子签名法全文最新_电子签名法解读

首先,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是有效的。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具备四要素:

真芹大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电子签名法》

也就是在签署环节,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嫌袜竖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因此,电子合同签署,需以身份认证、时间戳、加密算法等电子签名技术实现。

①真实身份:用户在使用电子签名之前需要确保线上线下身份一致,通过人脸识别、银行四要素等进行身份认证后,颁发代表网络身份标识的数字证书,只有本人操作方可认证通过。

②真实意愿:身份认证后,每个用户会获得独立的数字证书。每次签署需要用户做签署确权的动作,比如刷脸、短信验证、签署密码等,来完成签署意愿确认。好腊

电子合同身份认证(来源:e签宝)

③和④:综合应用RSA、SM2、SHA 256、SM3等密码算法,符合PADES标准,引入时间戳。通过这些加密方式签署的文件,可以确保签署内容和时间被固化,原文防篡改和签名防篡改,或者篡改后可被发现。

电子合同示例(来源:e签宝)

因此,只要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能够做到用户在签署过程中,通过身份认证、意愿认证,再结合时间戳、数字证书、密码算法等防篡改技术,就能保障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安全且有效。

合同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就与手写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只要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它就具有和手写签名一样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5、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哪一年被表决通过,哪一年正式实施

法律解析:

合同上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签具有法律效应吗

2004年被通过,2005年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被认为是中国首部真正电子商务法意义上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前版本为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电子签名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民事活动当中,例如银行业务、合同、文件、单证等文书签署。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法律主观:

现今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不仅出现了电子合同,还出现了电子签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都是数据电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具有效力。一、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电子签名是有效的,法院会认可,除了以下这些文书外: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盖章还是签名还是电子签名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生效条款明显说了一定要手写的签字才生效,那盖章电子的都没用,如果约定了都可以,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二、电子签名行为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基于该规定,实务中认定涉案电子签名是否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便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关于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构成要件,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下:“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对于第(一)、(二)项要件而言,应当注意当事人将本人证件及相关信息授权他人办理电子签名并由他人使用的,实际系一种民事授权行为。他人基于上述授权实施的电子签名,应当按照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处理。该法律关系看似并不复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委托或者将个人证件借于他人办理电子签名的当事人,在产生法律责任后以电子签名人并非本人且相关收益并非本人获得为由主张免责,此种认知显然于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相悖,因而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对于第(三)(四)项要件而言,在供应商使用客户提供的管理系统时经常出现争议。不少商事主体为提供运营效率,加强监控,通过供应商可注册的系统要求供应商通过该系统为其他提品或者服务。供应商通过实名认证在该系统进行注册。在此种业务关系中,客户系该供应商管理系统的实际管理者,一旦客户通过篡改管理系统产生不利于供应商的法律风险。则基于该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数据电文的内容可以被任意改变而不会留下记录,供应商在该系统的电子签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三、电子签名的认定电子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其实是一种电子代码,利用它,收件人便能在网上轻松验证发件人的身份和签名。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如果有人想通过网络把一份重要文件发送给外地的人,收件人和发件人都需要首先向一个许可证授权机构CA(GlobalSign)申请一份电子许可证。这份加密的证书包括了申请者在网上的公共钥匙即“公共电脑密码”,用于文件验证。发件人使用CA发布的收件人的公钥对文件加密,并用自己的密钥对文件进行签名。当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先用发件人的公钥对解析签名,证明此文件确为发件人发的。接着用自己的私钥对文件解密并阅读。电子签名是现代认证技术的泛称,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用的”;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电子签名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内,或逻辑上与某一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它能被用来证实与此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所载信息;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从上述定义来看,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即现代认证技术的一般性概念,它是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保障手段。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电子签名是有效的,法院会认可,但是不适用于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等情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电子签名的定义,将其定义为用于表明签署人身份并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法律效力的数据电文。

2,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认证要求,要求电子签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认证方法,以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4,电子签名在司法和行政审判中具有证据力。

5,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相关安全和管理责任,保护用户的电子签名和相关信息的安全。

6,对伪造,盗用,篡改,否认或拒绝履行电子签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电子签名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用于规范和保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保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电子签名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并为电子签名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知识扩展:

自1995年世界上产生第一部电子签名法以来,发展到现在包括中国在内已经有六十多个国家颁布了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并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文约4500字,共五章36条,分为总则、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责任。

遵循"最少干预、必要立法"的原则,旨在扫除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障碍,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继续扩大和发展,增强网上作业的安全性、有效性。

电子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

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样,电子签名便具有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从而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可以适用于电子文件。明确了电子签名所需要的技术和法理条件。电子签名必须同时符合“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等若干条件,才能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一条款为确保电子签名安全、准确以及防范欺诈行为提供了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和行为做了规定。电子商务需要第三方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进行认证,这个第三方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机构的可靠与否对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电子交易的安全性起着关键作用。考虑到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为了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可靠,《电子签名法》规定了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由对认证机构实行资质管理的制度,并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出了严格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明确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和认证机构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如对电子合同中数据电文的发送和接收时间、数据电文的发送和接收地点、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程序、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原则、电子签名人或认证机构各自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合同上是电子签名的,只要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就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电子数据作为电子商务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

2、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符合传统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原件的要求,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任何法律诉讼中,电子数据具有与其他传统证据形式相同的可接受性,不因为其是电子数据的形式而不被接受或影响其证据力;

4、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电子合同,不因其用该载体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要其符合法律的其他一些规定,如不欺诈等,就享有与传统书面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合同发起方在预设的填写区、签署区填写签署信息,添加自己的电子签名。通过人脸认证等方式,完成意愿认证,就生成一份要件完整的,待签署状态的电子合同了。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的规定,电子合同也是合同的法定形式之一,电子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电子簦名主要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的。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部门对一些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也开始用电子手段,如电予报关、电子报税、电子年检以及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用数据电文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等,这些也都涉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同样需要适用电子签名的有关规定。

因此,电子签名法的适用范围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包容性,即主要适用于商务活动,但又不限于商务活动。所有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领域,关于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问题,均适用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同时,考虑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特殊情况,电子签名法授权院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此外,基于交易安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电子签名法规定在一些特定范同内的法律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的规定。

包括: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