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的法律意义及要求_签名的法律效益
1.简述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意义?
2.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3.电子合同的签名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4.病史陈述者是否需要签名?及其法律依据和法律意义?
5.人名章和签名章 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应
具有法律效力。签字具有专属性,只要能辨认出即有效的。
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手写签名章(非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的签名章)因为刻制简单,公安机关对此也无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
2、对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效力,则具有相对性。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视为法人行为,法律后果由企业、单位承担。
3、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代表法人单位洽谈业务,在民事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就与盖具单位公章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责任应由法人承担。
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百度百科-签名
百度百科-合同法
简述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意义?
你付账,主要是要对方签字(收款方),且签字清晰和上名字一致。你在合同上、快递单、取款单签字,其实是对你自己好,当然尽量签字清晰。好多快递单如货到付款之类的并不需要签字,主要是付款即可。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答案要点]
《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签章与数据电文以法律效力,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网络信用危机。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景:一个完全数字化的环境,所有的交流都由数字间的传输来完成,人们用微型电脑处理以前必须存于在实体介质上的工作,并用网络来传递这些信息。
从一定意义上说,《电子签名法》拉开了信息数字化时代的立法序幕而且也将大大促进和规范我国电子交易的发展。
电子合同的签名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一、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分析:
本条是关于可靠的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规定。
1、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这些技术和手段主要包括计算机口令、眼虹膜网辨别技术以及数字签名技术等。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以何种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才是安全可靠的,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电子签名法应当解决的问题。从世界各国的规定来看,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用技术特定化方案,即只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技术中立方案,即在法律上不规定某种技术方案,而将技术方案的选择留给当事人各方约定;三是折中方案,即一方面规定了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具备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没有限定用何种技术的电子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纳这一模式的理由在于: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签名技术也会不断地发展。电子签名技术手段的优劣,应由市场和用户作出判断,立法者只需要规定原则性标准;直接对具体技术作出选定,风险过大,并可能导致电子商务市场的萎缩。另一方面,目前数字签名的技术已趋于成熟并且被广泛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需要以法律手段加以推行,以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成长。
2、本条的规定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一些国家电子商务、电子签名立法的有关规定,并与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相联系,确认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病史陈述者是否需要签名?及其法律依据和法律意义?
电子合同一般并不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于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相关,可用以识辨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及表示签署者同意电子文件内容者。随着电子签名确认技术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律上给予其认可,确认其效力。2004年8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实施,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人名章和签名章 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应
应该签名,这是民事行为,陈述者要对自己的陈述负责,因为这直接影响大夫的判断和治疗,但是多数陈述并不重要,有的特殊的案列,就很需要陈述来支持大夫的诊疗,比如儿童患者亲属的陈述,等等。这是协助大夫诊断和治疗,患者有拒绝陈述的权利,当然也就可能增加大夫的诊断难度和时间,不利后果不会由大夫承担。法律依据,就是民法的协作原则,举证原则,还有医疗的制度和惯例。法律意义就是协助大夫的工作,提高疗效和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有利于患者群体,发生纠纷时,这个可能作为必要的证据。
人名章与签名章都能代表使用人的名义,只是形式不同,如果是签订合同原则上二者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当事人签字与加盖印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字与加盖印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而作为组织的公司如何签字呢?这主要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当然也包含公司授权的其他人的签字。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的行为,其签字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该行为的一切经济利益及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若其行为不能认定为代表公司行为,则其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